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8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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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5 13:08
新中国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从1950年开始到1960年结束,前后经历了约十年时间,其时间之长,涉及面之宽是新中国其他改革无法比拟的,改革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天主教、基督教割断了同外国教会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联系,摆脱了帝国主义的控制,开始走上了独立自主办教会的道路。但对于信仰伊斯兰教、藏语系佛教、巴利语系佛教的少数民族地区在宗教形式下的封建特权和封建剥削制度,基本上没有触动,仍然严重地束缚着这些少数民族群众,影响了这些地区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因此,1958年开始的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主要是伊斯兰教、藏传佛教等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