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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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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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7 22:21
关于乐清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月工资3000元左右,缴纳5项社会保险。
2、以高密市为例,初录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100元,缴纳5项社会保险。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月工资3000元左右,缴纳5项社会保险,享有体检、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依法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
4、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
5、市人社局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
6、考核不合格的或者聘用期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随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7、各街(区)(用工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管理、使用、考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8、扩展资料:城市社区工作者的相关要求规定: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9、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10、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1、参考资料来源:高密市人民政府-2019年高密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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