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可以代替个人劳动合同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8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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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18:29
恰恰不能,是个人合同的补充。
劳动合同法下述条款就是集体合同的基本规定: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可以看出主要是大的内容和规定,与劳动者签订的单个的具体合同内容不同,重点不同。集体合同更多的是在组织和集体的范围内规定公司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因此,集体合同不能代替个人劳动合同。只有集体合同不签个人合同照样违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18:27
并不是代替,而是当没有约定个人劳动合同或约定不明的时候参照集体劳动合同。还有,当个人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享受的工资待遇等比集体合同低时,以集体劳动合同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18:34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由以上两条即可以看出,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是用来明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个人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很可能会高于集体劳动合同的规定,因此,集体劳动合同不可以代替个人劳动合同。
另外多作一点说明,若用人单位未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确认双方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