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8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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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17:53
法律主观:雇佣关系和员工劳动关系区别有: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受国家公权力的干预程度不同;关系的稳定性不同。
法律客观:《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