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拇指断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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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5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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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5 21:16
首先、您应该去医院确定一下是属于几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是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一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