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5 22:2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5 23:06
法律分析:法律上没有规定从立案到*后的开庭审理时间,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零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