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的职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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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7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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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08:09
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具体说来就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与其他合同相比较,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条件,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08:10
先得知道你与单位的一些具体情况:总的来讲,《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对患病的职工有保护,如果你以前在国有企业或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人,经鉴定你应办理退出劳动岗位转劳保安置;如果你在民营企业,2008年1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可以在精神病患者医疗期终结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08:10
精神病的职工不能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