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A公司入股兴盛公司,投入股金10亿元。那么管委会做为兴盛公司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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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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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3:21
我的回答是:不可以!
公司在设立后,各出资人应该按照《出资协议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根据题主的说法,管委会显然只是兴盛公司的一名股东而已,或许是最大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A公司入股兴盛公司,无论是和管委会一起履行出资义务,还是在兴盛公司设立后,对兴盛公司进行增资,其出资的10亿元都是出资款,必须出资到兴盛公司的账号,该笔钱的所有权人是兴盛公司,兴盛公司可以动用该笔款项。
管委会作为兴盛公司的股东,不得挪用兴盛公司的款项,否则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的犯罪行为,如果管委会想从兴盛公司借一笔钱,那就要兴盛公司股东会进行表决,管委会应该回避表决,因为该笔借款属于关联交易。
所以,管委会不能不通过兴盛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就挪用该笔10亿元资金,另外,就算股东会同意,管委会也应该向兴盛公司支付利息,并及时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