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记录能否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使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9 21:1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2 22:40
一、报警记录能否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使用报警记录能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使用,报警记录、警方对家庭暴力制作的笔录、证人证言、父母或者是朋友等出具的书面证言、医院的鉴定证明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使用。实施家暴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二、家暴怎么写离婚起诉状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家暴构成什么罪名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可能会构成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等的罪名,具体的,实施家暴可能会构成以下犯罪: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肯离婚,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对方,阻挠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即可以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虐待罪;
比如一方对另一方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即可以认定为虐待罪。
3.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