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确权的宅基地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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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9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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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6 06:31
不给确权的宅基地处理方式如下:
1、政府处理宅基地确权问题,法院对确权纠纷没有直接管辖权;
2、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政府或土地管理所提出处理申请;
3、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宅基地属于兄弟共有时,可协商或请求政府处理;
5、公民间宅基地纠纷首选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政府处理,不服可诉至法院;
6、土地管理部门不理会时,可提起行政诉讼。
宅基地的使用权:
1、登记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
2、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3、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4、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转移。
综上所述,对于不给确权的宅基地处理方式,当事人可向当地政府或土地管理所提出处理申请,若不服处理决定可申请复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宅基地兄弟共有时可协商或请求政府处理,公民间纠纷优先协商,不成可向政府申诉至法院,土地管理部门不处理时可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