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户口本没有身份证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9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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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2:02
户口簿和身份证都是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的证件。只有身份证没有户口本,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是不可以办理的。
相关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http://tieba.baidu.com/p/4313271848上问问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2:02
你好,小编在 大律师网 里面看到有关离婚身份证丢失的案例律师给出解释如下:
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及离婚协议书。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出示居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