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四个月了,判一年能办理假释吗?要如何办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9 16:20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05:03
判刑1年,已经被羁押4个月,尚有8个月刑期待执行。从理论上说,如果符合假释条件,实际执行6个月刑期后,由执行机关(监狱或者看守所)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但实际很难操作,因为从提出假设建议到中级法院判决,往往要几个月时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九条【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八十二条【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05:07
看守所在押人员办理取保候审的,需提供保证金、担保人,并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等待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