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造成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应该全额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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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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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11:34
1、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用人单位所遭受的损失。劳动者因一般工作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不对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重大过失,是指在正常情况下责任人在法律行为能力范围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事故不会发生而未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事故及损失为过失。
一般过失,是指行为人在通常情形下无法预计自己的行为将产生何种后果。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11:34
可以依据《职工奖惩制度条例》来扣罚工资 但扣款额度不得高于百分之二十 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11:36
根据实际情况认定赔偿金额 需要考虑很多因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