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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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9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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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22:31
【法律分析】
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非其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受伤,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鉴定书,而身份证明文件中受伤员工所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一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也就是说在工作地点与居住地之间合理的路线,在合理时间内经常居住和单位宿舍,以及在合理时间内以合理路线往返工作地点与配偶、父母和子女居住地的上下班;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从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活动,以及上下班途中的活动,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其他合理路线上下班。这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