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噪声岗位是否与噪声接触的时间和强度有关?是否存在噪声源就认定为噪声岗位而忽视实际接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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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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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1:14
噪声限值与噪声接触的时间和强度是有关联的,根据GBZ2.1-2007《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我国的噪声的职业接触限值 是每工作日内累积接触噪声8小时85分贝,4小时88分贝,2小时91分贝,1小时94分贝,半小时97分贝。也就是说如果每天接触时间不超过20分钟的话,噪声强度在97分贝以下就可以了。
需要注意的是,噪声不超标并不意味着就不是噪声作业场所。关于噪声岗位的界定,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噪声强度在80分贝以下就算噪声作业场所(不管接触时间)如何。
不管您是就业者还是工厂的管理人员,我都建议您不要安排有禁忌证的人从事噪声作业。哪怕是每天不超过20分钟的噪声区域巡检。因为我们的标准是针对绝大多数人群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标准范围内的噪声不会引起绝大多数的人群耳聋,但还有极少数例外。这是因为人的敏感性是不一样的,同样的工作环境,有人工作几十年身体也很好,有人工作一两年就发病。而禁忌证就是特别敏感的人,在噪声环境下,他们的耳聋会比正常人发展的快而严重,还有可能使原本的疾病加重或诱发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