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一下 就是我们来到强强实业有限公司上班,一进厂没叫我们签劳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18 15:2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00:08
您好:
1、进厂没叫我们签劳动合同,过了2个月左右才签的
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向您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额作为赔偿,因为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至签订劳动合同时止):
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他却要强制性扣除我们1600元钱,但事先我们本不知情,他只是口头说要扣,这样复合劳动法么?
(1)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采用上述方式辞职的,不论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少,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所以,您应当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报告;但是如果您在没有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擅自离职的,如果造成用人单位的损失,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公司需要证明其损失,而非任意要求赔偿)。
(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除竞业限制违约金和服务期违约金以外的违约金形式,所以“辞职要扣款”的条款即使是双方约定的,也是无效条款。
3、如果公司强扣您1600元,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并主张第一项双倍工资的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