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佩服那些吃了一辈子食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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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3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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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8 04:31
由于之前不让聚集的原因,单位食堂大概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提供早餐,三个星期前才刚刚恢复营业。
因为好奇心重,我兴致勃勃地奔过去吃了几顿。随着新鲜劲的消退,原本就挑食的我露出了宛若渣男的嘴脸,对食堂饭菜大加挑剔,什么花样少啦、口味差啦,最后落实到行动上,干脆在家吃,省得花冤枉钱。
同事小弟对我的行径表示不理解:两元钱的自助早餐,你要啥自行车啊?
结果从这周开始,小弟的身影彻底从食堂消失。问及原因,他有气无力地答复,饭菜花样实在太少了,每天早晨就是粥、炒饭、外加一枚鸡蛋和两样万年不变的小菜。午夜梦回之际,想到第二天的早餐,整个人的精气神“咻”一下就飞走了。
于是我们开启了讨论环节,究竟什么样的人才能有毅力吃上一辈子食堂呢?
有位同事姐姐讲了自己公婆的故事。当年他们都属于顶替父母工作的人,一辈子呆在一个单位。结婚前吃食堂,结婚后带着儿子一起吃食堂。直到现在老头老太太都奔70了,依然怀念着食堂的饭菜。
这故事简直要把我感动得泪水涟涟,原来深情的人太多了,他们爱家、爱单位、爱食堂。和人家相比,我就是纯粹的利己主义者,连在地上折射出的影子都比别人矮上一大截。
同事对我的表情不屑一顾:“他们为什么怀念食堂?是因为自己做饭太难吃。”
同事婆婆活了60多岁,身为地道的北方人,从来没能成功蒸出过一个馒头。每次她皱着眉头咬那些失败品时,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两种不搭调的物品:泡泡糖和手雷。
泡泡糖指代口感,确切来说就是馒头没蒸熟,吃上一口感觉满嘴粘腻;手雷指代手感,意思是馒头的硬度完全可以把头砸个大包。
在这种恶劣的就餐环境下,同事也走上了公婆的老路,认为食堂的饭菜很不错。好歹人家大厨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虽然大锅饭很难发挥实力,总归比家里那些咬不动的蒜薹、炖不烂的肉强多了。
因为一直都很挑食,我打心眼里认为不挑食的人随和好相处。试想一下,连食堂万年不变的菜式都能忍受,还有什么困难是克服不了的?
但有人提出了另一种思路,也许那些甘愿吃食堂的人,很大一部分都占了个“懒”字。吃食堂又省心又省钱,只要不让自己做饭,吃什么都无所谓。
不管怎么样,我着实钦佩可以一直吃食堂的人,耐力和忍功简直了得!把这种劲头拿出来,做任何事都可以所向披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