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土地归谁所有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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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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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5 02:06
首先要对这块土地进行所有权的确权,只有权属清楚,才能说它是属于集体的还是国家的。但不论如何也不会是你自己所有的,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没有土地所有权的私有制。
其次,不论这块地是集体所有还是国家所有,算你以前一直是承包的是肯定的,只不过你没有签订承包合同而已。但你有证据证明形成了事实上的承包关系。至于现在建议你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来确定承包关系。只有签订了承包合同才能算你承包,也才能有权继续使用这块土地。
第三,关于国家收回土地,《土地管理法》有规定: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或者有批准权的*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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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5 02:07
父母去世,土地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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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5 02:07
我想,你所说的花钱购买应该就是承包。只要是合法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可以继承的,发包人(村委会)不能因承包人去世而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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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5 02:07
首先要对这块土地进行所有权的确权,只有权属清楚,才能说它是属于集体的还是国家的。但不论如何也不会是你自己所有的,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没有土地所有权的私有制。
其次,不论这块地是集体所有还是国家所有,算你以前一直是承包的是肯定的,只不过你没有签订承包合同而已。但你有证据证明形成了事实上的承包关系。至于现在建议你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来确定承包关系。只有签订了承包合同才能算你承包,也才能有权继续使用这块土地。
第三,关于国家收回土地,《土地管理法》有规定: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或者有批准权的*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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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5 02:07
父母去世,土地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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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5 02:08
我想,你所说的花钱购买应该就是承包。只要是合法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可以继承的,发包人(村委会)不能因承包人去世而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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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5 02:08
在承包期的话,是不能收回的,但是这个地不能一直是你们家的,要是过了承包期还没有续期的话,那就要收回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02:09
这个 还是问问律师吧 比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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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5 02:08
在承包期的话,是不能收回的,但是这个地不能一直是你们家的,要是过了承包期还没有续期的话,那就要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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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5 02:09
这个 还是问问律师吧 比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