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去看守所看看亲人要办理哪些手续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13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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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8 10:02
去看守所看人需要的手续如下:
1、看守所看人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在会见区进行会见。
2、被刑事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3、在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4、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在押人员回家探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看守所的人犯给养费和修缮费,必须全部转入看守所帐户,由看守所直接管理,严禁截留、挪用。
使用经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开支,严格审批手续。除人犯伙食费以外,一次使用经费二百元以内的,由看守所所长批准;超过二百元的,由主管局、处长批准。
看守所的行政和业务经费,按正常渠道列支。
第三十条
看守所应当有供人犯沐浴的设施、设备。
看守所应当依据季节变化和实际需要,规定人犯洗澡、理发、洗晒被服的次数和时间。
经常保持监室内外的清洁卫生,注意美化环境。
每天打扫监室,定期消毒,并要做好人犯的夏季防署降温、冬季防寒保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