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到移动公司查询资料需要移动的领导签字吗?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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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4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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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20:18
首先,作为警察你执行公务的依据是法律,而移动公司查询资料需要移动的领导签字的规定不过是他们的内部制度,法律的效力大于企业内部制度是毫无疑问的。即使移动公司的领导也无权对抗,因此移动公司必须无条件先配合你的查询工作,然后再执行他们的制度--将情况报领导签字。这样才是正常的工作程序。
其次,警察办案过程是代表政府行使国家权力,任何法人和公民都有义务协助司法机关查办案件,当查询相关资料需要领导批准就意味着把协助义务当作选择性的行为:领导批准就协助,领导不批准就可以不协助。这无疑是把国家权力置于企业制度之下,让国家权力服从于企业制度,这是法律绝对不允许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20:12
1.移动公司工作人员拒绝直接查询个人登记相关资料信息,处于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工作的责任,要求找领导签字批准是合情合理,根本不书什麽违法行为.
2.请示领导.签字批准,并不影响侦察权.
3.以此为借口非说成违法,强加莫虚有的罪名,对工作人员有所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地,更是违法行为.
4.这算什么警察,让履行一下请示领导手续,就怨气十足,如何如何,其行为真乃十足小人,黑社会的代表人.
5.劝,对此你大可不应大动肝火,其移动公司工作人员,并非罪犯,你奈何不了.有良知的人民都不会支持你的.以势欺人,狗仗人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20:13
这种情况,我以前也遇到过
1、法律并没有规定“移动公司领导签字”,对于行政机关或者公用部门法无规定的不能做,所以加上“移动公司领导签字”,是违法行为;
2、“移动公司领导签字”是内部管理或控制程序,对外来的公安机关无效;
3、这种内部控制的必要性不大,移动公司完全可以直接找有权限的工作人员来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由该人员来审核公安的有关证件;
4、让办案人自已找“移动公司领导签字”,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刁难或不作为,机关效能低下,服务态度极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20:14
需要的,这样谨慎是为了更好的保证个人隐私的安全,只是经移动领导核实,批复而已,移动现在有专门负责这块的人员,营业大厅的工作人员无权核查个人用户的信息,领导批复后由专门的人员进行调阅该用户的通话资料信息等,这并不违法,完全没有阻止办案之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20:16
移动等单位都有专门接待公安、法院、检察院调查的部门,你应该直接去找这些部门,有负责部门接待、安排你们。比如银行就有法制办。
你们身份的真实性和介绍信的合法性也会有这些部门来鉴别。前台服务员要你们找领导的做法是合理的。因为你们要查询的事项超出了他们的管理权限。她们本身没有配合你们调查工作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