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7 09:2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15:34
法律常识普及
可撤销婚姻情形。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的婚姻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是赋予了夫妻双方重大疾病告知义务和知情权。
因为确实如果一方有重大疾病,很有可能会影响另一方的择偶决定。之前类似规定是按照婚姻无效来处理,现在更加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是否撤销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毕竟现在医学已经很发达,很多的疾病陆续都有治疗和缓解的办法。
不过什么属于重大疾病,这个民法典未做更为具体的规定,因为属不属于重大疾病除了疾病本身外,还需要考虑医疗手段,疾病的类型也是日渐更新,没有办法预测而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