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关于2011年超生一孩,父母双方农村户口的罚社会抚养费_百度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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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6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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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0 05:09
超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将被依法征收相应的社会抚养费(即罚款)。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2011年超生罚款数额,请参阅《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如下规定:
第五十三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由于超生发生在2011年,适用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或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