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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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00:50
报道近日在大竹县未成年的妹妹冒充姐姐的名字,办理结婚登记,导致姐姐一妻二夫这件事情持续了30年之久。
据了解,在1989年姐姐申某刚刚结婚不久,在新婚燕尔的时候,其妹妹看到姐姐的幸福现状,也想和自己的男友办理结婚登记,但是自己并没有成年,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为了能够尽早成婚,妹妹偷出了姐姐的身份证,在姐姐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自己的男朋友完成了结婚登记。因此在名义上就是姐姐既和自己的男朋友结了婚,又和自己的妹夫结了婚。然而在当时婚姻登记联网系统并未完全建成,而且姐姐和妹妹的长相又非常相似,导致这一事件隐藏30年之久都没有人发现。后来妹妹又将这件事情向姐姐坦白,导致姐姐和丈夫深受困扰,家庭和睦也深受影响。
因为不堪其扰,姐姐无可奈何向法院申诉,要求撤回自己与妹夫的结婚登记。但是大竹县法院在受理之后,认为姐姐并不符合撤销结婚登记的要求,更符合重婚的罪状。虽然犯了重婚罪,但是姐姐本人完全不知情,也是受他人陷害。经过审理之后,姐姐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进一步询问相关事实之后,大竹县法院宣告姐姐和妹夫的婚姻无效,并且向妹妹发出了训诫书,警告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婚姻秩序的行为。
在享受自身权利的同时,也一定履行好自身的义务,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利益。像该事件中的妹妹,只想到了自己想结婚的愿望,却没有想到如果姐姐背负重婚罪,是要坐牢判刑的。而且小编认为妹妹这样做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无论有没有结婚证,相爱的人都能像夫妻一样生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00:46
这样的行为是属于诈骗行为,而且也剥夺了别人的人身权利,应该要受到一定的惩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00:52
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妻这样的行为,而且也构成了对他人婚姻的侵害,所以才会引起这样的情况。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00:48
妹妹这样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法,同时也给姐姐带来了一定生活上的困扰,也影响了他们感情姐妹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