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3 18:4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20:03
黑龙江情侣分手女方以流产为由拒退彩礼,我觉得女方的做法不合理,1.两人并未登记结婚。2.流产是两个人商议决定的。3.真爱不应该以彩礼来衡量。
彩礼作为我国传统习俗的一种,是谈婚论嫁不可避免的,但也有很多人因为彩礼的事情闹得很不愉快,近日,黑龙江五常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同居女友流产后分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最后法院判决不予支持,了解了事情原委之后,我也认为女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一,两人并未登记结婚。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礼金,但是两个人只举行了婚礼,并未正式登记结婚,所以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是有法律依据的,因此女方应该将彩礼全额退回,至于所要的精神损失费,可由男方酌情支付。
二,流产是两个人商量决定的。在这起案件中流产并不是女方一个人的意见,是由双方商量决定的,因为当时两个人觉得还没有条件生孩子,所以共同商量在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因此男方在这件事情当中并无过错,所以,没有责任支付女方要求的精神损失费和补偿人工流产手术费用。
三,真爱不应该用彩礼衡量。很多网友认为女方不应该返还彩礼,但我认为两个人竟然没有正式领证,而且走到了分手的地步,女方还是应该把彩礼还回去的,这样也是给自己留个体面,免得闹下一个不好的名声,同时真爱是不能用彩礼衡量的,所以女方也不要一味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要彩礼钱,这样只会让两个人的关系更加冷淡,因为感情是无价的,不要老想着用金钱去平衡,如果两个人想要长久的在一起,就要去考虑对方的感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20:00
我认为女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身体损失费和彩礼费完全是两笔不同性质的费用,可以另行申请身体损失费,但是需要退还彩礼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20:08
我觉得合理,为了对方怀了孩子,流产不是故意的,对身体伤害也很大,这也算是赔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20:05
我觉得女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毕竟彩礼的数额是特别多的,应该返还一部分,给男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