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丧失教师资格与撤消教师资格的法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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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1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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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8 17:03
【答案】:[答案要点]
(1)丧失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2)撤销教师资格:
①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②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