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第一种形态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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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0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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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3 08:52
第一种形态包括的方式主要有八种:警示提醒、告诫约谈、主体责任人谈话、民主生活会、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党内通报批评。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第一种形态方式有警示提醒、告诫约谈、主体责任人谈话、民主生活会、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党内通报批评。《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规定,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结合《党章》《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关条款可知,红脸出汗这个常态就是第一种形态。
四种形态: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