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10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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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0 23:31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