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非法拘禁罪能否办理取保候审?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13:11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3:19

中顾网律师解答: 是的,可以这样的,取保候审是按法律的规定,没有危害的可能并可能判处3 年以下徒刑的。 相关法规: 一、非法拘禁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拘禁罪[2],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身体自由权作为一种人格权,是组成民事权利体系之一的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权利的享有基于民事权利能力。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之自然人均依法享受包括身体自由权在内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因此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包括一切自然人(即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人),即包括无辜公民、犯错误的人、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和犯罪嫌疑人。有一种观点认为,非法拘禁罪中的“他人”,只是指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动能力的人,包括潜在的有意志活动能力的人在内,如幼儿、醉酒者和熟睡中的人。但不应包括完全没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动能力的人,如婴儿、严重的精神病患者。 (二)非法拘禁罪的客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这里的“他人”没有*,既可以是守法公民,也可以是犯有错误或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凡符合这一特征的均应认定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罪,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绑架,办封闭式“*”、“隔离审查”等等均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概括起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曲,即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例如,将妇女洗澡时的换洗衣服拿走,使其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浴室的行为,就是无形的方法。此外,无论是以暴力、胁迫方法拘禁他人,还是以欺诈方法拘禁他人,均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非法拘禁罪。 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犯罪事实和重大嫌疑的人采取拘留、逮捕等*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但发现不应拘捕时,借故不予释放,继续羁押的,则应认为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群众依法扭送至司法机关的,是一种权利,而不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依法收容精神病患者的,也不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 (三)非法拘禁罪的主体要件 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从实际发生的案件来看,多为掌握一定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基层农村干部。另外,这类案件往往涉及的人员较多。有的是经干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有的是经上级领导同意或默许的;有的是直接策划、指挥者,有的是动手*、奉命看守者。因此,处理时要注意,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是其中的直接责任者和出于陷害、报复和其他卑鄙动机的人员。对其他人员应实行区别对待,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拘禁罪的主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过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因法制观点差,把非法拘禁视为合法行为;有的出于泄愤报复,打击*;有的是不调查研究,主观武断、*取口供;有的是闹特权、耍威风;有的是滥用职权、以势压人;也有的是居心不良,另有所图。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只要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故意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即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非法剥夺他人身自由是为了其他犯罪目的,其他犯罪比非法拘禁罪处罚更重的,应以其他罪论处。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 二、非法拘禁罪的认定 (一)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1] 2、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未先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犯罪。 (二)非法拘禁罪与刑讯*供罪的界限 两者都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实践中往往互相牵连,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只能是国家工作人;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一般公民,后者只能是被控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 3、犯罪行为表现和目的不同。前者是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取口供。如果两罪一起发生,互有关联的,一般应按牵连犯罪从一重罪处理。非国家工作人员有类似“刑讯*供”等关押行为的,不定刑讯*供罪,可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路虎极光胎压按键在哪? 涛岛潜水学校住宿吗 涛岛潜水学校推荐 如何在抖音中进行自动旋转进全屏设置? 行政行为的分类是? 支付宝怎么交违章罚款 处理违章操作步骤 我的右肾已经重度积水了 还有多发性结石 医生说要切除 请问有什么好... 患病六年 医生说我的右肾多发结石并重度积水 已基本无功能了 建议切除... 男生突然留长发是不是心理抑郁的表现 “柘”这个字怎么读? 如何运用鼠标 建筑工程资料组卷的卷内目录清单 QQ:297462476 紧锁,耕种,自由,荒沙的反义词是什么 如何认定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又强奸的怎么处罚 自由的反义词是什么?拘束 EXCEL表格中怎么制作工程资料卷内目录 自由的反义词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是如何构成的? 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目录清单接收汇总分析] 软考中级软件设计师证书,可以用来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么? 有办理过的朋友么,本人专科毕业,跪求。 ...软件职业资格考试中的中级软件设计师可以申请么? 我有本科毕业证和软件设计师证书,请问可以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吗? 家用电子式烤箱有哪些好的选择? 买烤箱买哪一种比较好? 在接产过程中,如发生会阴Ⅱ度裂伤,缝合伤口时,应注意什么? 在北京市办的社保卡,丢失四年多了,在内蒙古社保网点能挂失补办吗? 在北京办的社保卡,丢失四年了,在内蒙古社保网点可以挂失补办吗 会阴陈旧性裂伤如何治疗? 会阴二度裂伤 呼和浩特能补办桌子山的社保卡吗 内蒙古的社保卡人在广东丢失了在异地可以进行补办吗 入党所有材料清单目录 刑拘一周,什么情况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园林绿化工程的资料目录有哪些? 初来到我家她显然有点用拘组词 拘束—( 反义词) 外交特权与豁免和领事特权与豁免的异同点,考试要考的…… 李天一入狱7年改名“李冠丰”,欲重新出发,受害女孩情况怎么样? 贾雨村“协理军机”能证明《红楼梦》创作于乾隆年间么 如何写一份关于手机买卖的合同 手机买卖合同 政府拿手机我是卖方我要怎么做合同 手机合作协议!!! 通过手机在网上签定购销合同可以吗? 8848钛金手机与联通华盛公司签署采购合同 iphone4手机拍了购销合同,怎么样才能扫描上去以A4纸的格式发QQ给别人。。 合约手机,我买二手的要签合同吗?还是说原来机主要签我过户就可以没有合同这说法, 黑茶包括什么茶? magic3安通版是什么手机? 一种文物,中间盛水,用手磨擦边缘可使水因共振而溅起水花? 注册不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