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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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2:25
法律分析:规章有部门规章和行政规章之分,*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的行*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成为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可以根据法律、行*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规章,这些叫行政规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条 *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的行*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的行*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的行*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可以根据法律、行*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