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13 11:2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6:04
男子因手头拮据,晚上将一独行女子拉进公厕实施抢劫。作案后,男子十分后悔,加受害人微信求原谅。女子报警后,男子在民警的劝说下投案自首。
家住张湾区发展大道的白女士下班回家,行至离小区还有百余米的公厕附近时,突然被一位陌生男子从背后捂住了嘴,并拖拽进了男厕所。男子掐住白女士的脖子,让她用手机转账。由于转账没成功,男子抢走了白女士的手机。
事发后,白女士报警。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车城西路派出所立即出警,展开调查。调查中,民警获悉,嫌疑人作案后十分后悔,将抢的手机还给了白女士。两人还互加了微信好友,嫌疑人不断地恳求白女士原谅他,愿意私了。
民警随即联系上嫌疑人冯某,冯某在民警的劝说下来到车城西路派出所投案自首。经了解,27岁的冯某是附近某厂工人,因手头拮据,便萌生了抢劫的歪念头。当晚,冯某从公厕出来,正好看到白女士路过,冲动之下实施了抢劫。冯某抢走白女士手机后非常后悔,又转头回来将手机还给白女士,并主动加了白女士微信,邀请她去吃烧烤。受到惊吓的白女士拒绝了冯某,并在家人的陪同下报了警。
冯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有网友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事后知道自己错了就好,不过也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也有网友说:不会是看对方是个美女才返还手机的吧?还有网友说:还想请人家吃烧烤,谁知道你还想抢什么呢?
还好能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然只会越走越远。不过,自己犯的错误,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尤其是深夜,尽量不要一个人外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6:01
他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哪怕是女子原谅了他,他也是需要受到相应处罚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6:05
男子后续还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虽然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但是始终都是抢了别人的东西。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6:03
需要,因为男子的行为属于抢劫和盗窃,非法侵占了他人财物,而且危害了社会治安,所以需要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