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4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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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5 04:47
法律主观:抚恤金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具体数额是配偶每月按职工工资的40%进行发放,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按照职工工资的30%进行发放,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抚恤金主要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 工伤 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 工伤保险 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 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 伤残 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的生活 护理费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 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