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部队四个月了,他想回来,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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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4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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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23:18
回不来的 除非是生大病或其他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逃避、拒绝服兵役者进行惩罚,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共同做法。
我国《兵役法》第61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如果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兵役又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企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经教育不改的,由兵役机关强制其参加征兵登记、体检,并处以5000元罚款。除此之外,由兵役机关提请有关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罚:
(一)是在职职工的,视情给予降职、降级、直到开除公职;
(二)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的,由工商部门扣缴、吊销营业执照;
(三)是城镇待业青年、农村青年的,三年内不准升学、不予招工、招干。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入伍,经教育不改的,由兵役机关强制其入伍。
对应征公民颁发《兵役法》,将其服兵役情况进行记录,由兵役行政机关加盖公章予以确认,持证公民在参加招生、招工、公务员和各种执业资格考试,以及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应向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出示《兵役证》,对有逃避、拒绝服兵役之记录而参与上述活动者,有关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予以拒绝。如有违反,有关单位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兵役机关提请上级主管或同级人民政府追究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
经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拒绝入伍经教育不改的,县兵役机关应对其处以罚款,农业户籍的,按其所在乡镇上年户均优待金的三倍罚款,城镇户籍按省上年户均优待金的三倍罚款。
只能劝道他 要是强行回去 得坐牢罚钱 出来后继续当兵。。。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23:22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四十二条服现役期限未满的士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条和其他有关规定的,经师(旅)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
《兵役法》第二十条 士兵服现役期满,应当退出现役。因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军队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师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23:18
没有办法 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让你朋友成逃兵 估计会有人专门捉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23:18
服役是义务,除非他查出来有什么重大疾病隐患,要不然就得等服役期满退伍回家,四个月新兵出连了好日子马上来了忍忍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23:16
买张车船飞机票回来呗,要么买辆车自己骑、开。还不行去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