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4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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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3 23:05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管辖权的规定是适用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也可理解为原告就被告原则,这里的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即被告户籍所在地)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也可以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要有被告在此经常居住的相关证明。本案而言,如果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当事人是被告,那么就应该由被监禁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处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监禁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当事人是原告,那么他就要委托律师或者其近亲属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行使诉讼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3 23:03
双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