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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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9:26
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我的母校康耐儿大学的史学大师布尔先生(George Lincoln Burr)。
我们谈到英国文学大师阿克顿(Lord Acton)一生准备要著作一部《自由之史》,没有写成他就死了。布尔先生那天谈话很多,有一句话我至今没有忘记。他说,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 布尔先生死了十多年了,他这句话我越想越觉得是一句不可磨灭的格言。我自己也有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感想。有时我竟觉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我十七岁的时候(一九O八)曾在《竞业旬报》上发表几条《无鬼丛话》,其中有一条是痛骂小说《西游记》和《封神榜》的,我说:
《王制》有之⑵: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⑶,杀。吾独怪夫数千年来之排治权者,之以济世明道自期者⑷,乃懵然⑸不之注意,惑世诬民之学说得以大行,遂举我神州民族投诸极黑暗之世界!……
这是一个小孩子很不容忍的卫道态度。我在那时候已是一个无鬼论者、无神论者,所以发出那种摧除迷信的狂论,要实行《王制》的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的一条经典!
我在那时候当然没有梦想到说这话的小孩子在十五年后(一九二三)会很热心的给《西游记》作两万字的考证!我在那时候当然更没有想到那个小孩子在二、二十年后还时时留心搜求可以考证《封神榜》的作者的材料!我在那时候也完全没有想想《王制》那句话的历史意义。那一段《王制》的全文是这样的: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⑹,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⑺,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⑻,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⑼。
我在五十年前,完全没有懂得这一段话的诛正是中国*政体之下禁止新思想、新学术、新信仰、新艺术的经典的根据。我在那时候抱着破除迷信的热心,所以拥护那四诛之中的第四诛: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我当时完全没有梦到第四诛的假于鬼神……以疑众和第一诛的执左道以乱政的两条罪名都可以用来摧残宗教信仰的自由。我当时也完全没有注意到郑玄注里用了公输般作奇技异器的例子⑽;更没有注意到孔颖达《正义》里举了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的例子⑾来解释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故第二诛可以用来禁绝艺术创作的自由,也可以用来杀许多发明奇技异器的科学家。故第三诛可以用来摧残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
我在五十年前引用《王制》第四诛,要杀《西游记》《封神榜》的作者。那时候我当然没有想到十年之后我在北京大学教书时就有一些同样卫道的正人君子也想引用《王制》的第三诛,要杀我和我的朋友们。当年我要杀人,后来人要杀我,动机是一样的:都只因为动了一点正义的火气,就都失掉容忍的度量了。
我自己叙述五十年前主张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的故事,为的是要说明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
我到今天还是一个无神论者,我不信有一个有意志的神,我也不信灵魂不朽的说法。但我的无神论与*党的无神论有一点根本的不同。我能够容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也能够容忍一切诚心信仰宗教的人。*党自己主张无神论,就要消灭一切有神的信仰,要禁绝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这就是我五十年前幼稚而又狂妄的不容忍的态度了。
我自己总觉得,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人是信神的,居然能有这雅量,能容忍我的无神论,能容忍我这个不信神也不信灵魂不灭的人,能容忍我在国内和国外自由发表我的无神论的思想,从没有人因此用石头掷我,把我关在监狱里,或把我捆在柴堆上用火烧死。我在这个世界里居然享受了四十多年的容忍与自由。我觉得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对我的容忍度量是可爱的,是可以感激的。
所以我自己总觉得我应该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所以我自己不信神,但我能诚心的谅解一切信神的人,也能诚心的容忍并且敬重-切信仰有神的宗教。
我要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因为我年纪越大,我越觉得容忍的重要意义。若社会没有这点容忍的气度,我决不能享受四十多年大胆怀疑的自由,公开主张无神论的自由。
在宗教自由史上,在思想自由史上,在*自由史上,我们都可以看见容忍的态度是最难得,最稀有的态度。人类的习惯总是喜同而恶异的,总不喜欢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为。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不容忍只是不能容忍和我自己不同的新思想和新信仰。一个宗教团体总相信自己的宗教信仰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宗教信仰必定是错的,必定是异端,邪教。一个*团体总相信自己的*主张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见解必定是错的,必定是敌人。
一切对异端的*,一切对异己的摧残,一切宗教自由的禁止,一切思想言论的被压迫,都由于这一点深信自己是不会错的心理。因为深信自己是不会错的,所以不能容忍任何和自己不同的思想信仰了。
试看欧洲的宗教革新运动的历史。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和约翰高尔文(John Calvin)等人起来革新宗教⑿,本来是因为他们不满意于罗马旧教的种种不容忍,种种不自由。但是新教在中欧北欧胜利之后,新教的领袖们又都渐渐走上了不容忍的路上去,也不容许别人起来批评他们的新教条了。高尔文在日内瓦掌握了宗教大权,居然会把一个敢独立思想,敢批评高尔文的教条的学者塞维图斯(Servetus)定了异端邪说的罪名,把他用铁链锁在木桩上,堆起柴来,慢慢的活烧死。这是一五五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的事。
这个殉道者塞维图斯的惨史⒀,最值得人们的追念和反省。宗教革新运动原来的目标是要争取*教的人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何以高尔文和他的信徒们居然会把一位独立思想的新教徒用慢慢的火烧死呢?何以高尔文的门徒(后来继任高尔文为日内瓦的宗教*者)柏时(deBeze) 竟会宣言良心的自由是魔鬼的教条呢?
基本的原因还是那一点深信我自己是不会错的的心理。像高尔文那样虔诚的宗教改革家,他自己深信他的良心确是代表上帝的命令,他的口和他的笔确是代表上帝的意志,那末他的意见还会错吗?他还有错误的可能吗?在塞维图斯被烧死之后,高尔文曾受到不少人的批评。一五五四年,高尔文发表一篇文字为他自己辩护,他毫不迟疑的说:严厉惩治邪说者的权威是无可疑的,因为这就是上帝自己说话。……这工作是为上帝的光荣战斗。
上帝自己说话,还会错吗?为上帝的光荣作战,还会错吗?这一点我不会错的心理,就是一切不容忍的根苗。深信我自己的信念没有错误的可能(infallible),我的意见就是正义,反对我的人当然都是邪说了。我的意见代表上帝的意旨,反对我的人的意见当然都是魔鬼的教条了。
这是宗教自由史给我们的教训: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异己的雅量,就不会承认异己的宗教信仰可以享受自由。但因为不容忍的态度是基于我的信念不会错的心理习惯,所以容忍异己是最难得,最不容易养成的雅量。
在*思想上,在社会问题的讨论上,我们同样的感觉到不容忍是常见的,而容忍总是很稀有的。我试举一个死了的老朋友的故事作例子。四十多年前,我们在《新青年》杂志上开始提倡白话文学的运动,我曾从美国寄信给陈独秀,我说:
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独秀在《新青年》上答我道:
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于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
我当时看了就觉得这是很武断的态度。现在在四十多年之后,我还忘不了独秀这一句话,我还觉得这种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态度是很不容忍的态度,是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恶感,是最容易引起反对的。
我曾说过,我应该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我现在常常想我们还得戒律自己⒁:我们总想别人容忍谅解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能够容忍谅解别人的见解的度量。至少我们应该戒约自己决不可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 我们受过实验主义的训练的人,本来就不承认有绝对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 ⑴文章原刊于台湾省出版的《自由中国》1959年3月14日第26卷第6期。已被选入《中国新文学大系》(1949—1976)《杂文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年11月第一版。
⑵《王制》:儒家经典《礼记》中的一篇。《礼记》是秦汉以前各种礼仪论著的选集,共有《礼运》、《学记》、《乐记》、《大学》、《中庸》、《王制》等49篇。相传是西汉戴胜所编纂。《王制》比较系统地记述了有关封侯、爵禄、朝觐、丧祭、巡狩、刑政、学校等典章制度,内容与实际的商周礼制不尽相符。
⑶假于鬼神时日卜筮(shì)以疑众:假借鬼神的名义,经常用蓍草占卜的迷信举动来蛊惑民众。
⑷以济世明道自期者:期望自己能够成为补救时艰、阐明事理的人
⑸懵(měng) 然:糊里糊涂、不明事理的样子。
⑹析言破律:曲解圣贤之言,破坏既定法制。乱名改作:扰乱名物概念,改变行为规范。左道:旁门邪道。
⑺淫声异服奇技异器:放荡音乐、奇装异服、怪诞技法、奇异器物。
⑻行伪而坚:行为虚伪却固执己见。言伪而辩:议论虚伪却巧言善辩。学非而博:学理错误却驳杂恣肆。顺非而泽:依从错误却文过饰非。
⑼不以听:不必再审问和听取意见。
⑽郑玄注:汉代郑玄对《礼记》的注释。公输般:春秋时鲁国人,公孙氏,名般,亦作班、盘,通称鲁班。古代建筑大匠,被后代奉为木工的祖师。曾创造攻城的云梯、磨粉的碨(wèi)等多种奇巧的木质工具。
⑾孔颖达《正义》:唐代孔颖达的《礼记正义》一书。少正卯:孔子同时代人。据《荀子·宥坐》所说,孔子在鲁国摄政第七日就杀了少正卯,理由是少正卯犯有《王制》里所说的“四诛”等罪恶。清代学者考证,对孔子诛少正卯一事多持怀疑态度。
⑿马丁·路德和约翰·高尔文:1517年,德国马丁·路德发表《95条论纲》,揭开欧洲宗教革新运动的序幕,反对教皇对各国教会的控制,要求建立适合君主*的新教会、新教义,深得市民上层和一部分德国诸侯的支持。法国高尔文受马丁·路德的影响,1533年改信新教,建立新教教会,废除主教制,代之以长老制,在日内瓦建成政教合一的神权*,成为一个宗教*者,其主张和信条适合资产阶级激进派的要求。后曾以:异端“罪名,处死西班牙牙科学家塞维图斯等多人。高尔文,或译为尔文;赛维图斯,或译为塞尔维特。
⒀殉(xùn)道者:为维护所崇敬的信仰、道理而牺牲自己生命的人。
⒁戒律:警戒、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