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10:59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0:15
北京有名的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0:15
您好,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一定要及时的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0:1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平台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您好,您是要具体查询十大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是吗,这边建议您是可以告知我具体案件情况的,我可以帮您分析一下,看您这个案件是否需要委托律师,或者说只需要通过咨询就可以帮助您解决问题咯。如果说您这个案子,目前情况是必须需要通过向当地人民*起诉的话,那么我可以帮您给出具体的律所/律师,您可以通过线下咨询的方式去律所进行沟通,说明案件情况,也方便您去解决您的案件;如果说您这个案件目前是不需要进行委托律师的话,这边给您咨询的话,您一样是可以进行解决问题的。毕竟您既然花钱咨询了的话,也就不要浪费这个咨询的哦。
您好,对于我提供的答案您还满意吗?如果有其他想问的话,您可以说一下,我这边也会尽力为您提供解答的哦!
提问你好,我从04年租村里的建设用地,盖厂房,已经17年了,用于养殖裙带海带,至今投入的设备物资能有1200万以上,村里10号口头通知先把我东边的厂房拆掉,西边等明年6月合同到期,没有书面通知,没有任何赔偿,我要怎么办
你好,我从04年租村里的建设用地,盖厂房,已经17年了,用于养殖裙带海带,至今投入的设备物资能有1200万以上,村里10号口头通知先把我东边的厂房拆掉,西边等明年6月合同到期,没有书面通知,没有任何赔偿,我要怎么办
回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拆迁补偿协议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也就是说,你是不可以直接针对国家*提起诉讼的,但是你可以在起诉或者复议的时候附带请求对*的附带审查。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