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病退扣百分之二取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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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9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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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1 14:47
没有取消。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I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
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的80%。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一_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