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8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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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15:06
法律分析: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一)字迹清楚。(二)不得涂改。(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八)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