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承认与我在某个时间段的劳动关系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8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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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8 16:21
按实际情况,即使公司不承认与劳动者在某个时间段存在劳动关系,但劳动者有其它证据(例如:人证、物证等)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可以确定劳动关系。
双方就劳动关系的确定发生争议的,双方可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解决。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8 16:22
您好,尽管您的合同不能证明工作开始的时间,但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您可以通过下列凭证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1. 从2009年1月到7月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2. 用人单位向您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 您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 考勤记录;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果您有以上资料,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希望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8 16:22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考勤记录
3,其他劳动者证言
上述1,2是由单位提供,那是他们的义务。他们拒绝提供,他们应承担不利后果。
退一步讲,如果你手上没有劳动合同,单位也拒不提供以签订的劳动合同。则,你主张单位没跟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1年之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得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多不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既然,你手上没有合同,单位也拒绝提供劳动合同,你就主张双倍工资,同时也可以主张让其补交社保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8 16:23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或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等,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您的权益正遭受侵害,请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8 16:23
证据就是原始考勤记录、工资单、培训记录等能证明你门存在试试劳动关系的一切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