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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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57
摘要中国江西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洪丽、杨瀚梁报道:9月25日,宜春市中心城区发生了一起楼上住户装修掉下栏杆将楼下玻璃棚砸坏引发的纠纷,宜春交警直属一大队接警后到现场,联合袁州*分局凤凰派出所成功将此纠纷调解好。 当日9时50分许,一大队城南中队西片区联勤交警接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宜春市某小区一住户家的玻璃棚被楼上住户掉下的东西砸坏了。联勤交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原来,家住19楼的易先生在装修期间掉下几根栏杆,把3楼陈女士家的阳光棚的玻璃砸碎了。经过交警现场调解,易先生答应让施工方修好陈女士家的玻璃,并赔偿陈女士精神损失费一千元整。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2新小区,楼层共8楼,我们二楼,有露台,做了透明玻璃顶棚,楼上有567楼在装修,10月嗯,我了解了您家的楼层大致情况新小区,楼层共8楼,我们二楼,有露台,做了透明玻璃顶棚,楼上有567楼在装修,10月6日我去看顶棚都是好的,11号去看就着砸坏了。7楼在这期间有吊玻璃安装。目前都不承认打坏玻璃,已联系物管协调,56楼这期间停起工的,7楼不承认有责任。请问如何追责?好的,正在为您找相关解决方案新小区,楼层共8楼,我们二楼,有露台,做了透明玻璃顶棚,楼上有567楼在装修,10月6日我去看顶棚都是好的,11号去看就着砸坏了。7楼在这期间有吊玻璃安装。目前都不承认打坏玻璃,已联系物管协调,56楼这期间停起工的,7楼不承认有责任。已联系物管,属于监控盲区,找不到责任人,怎么办?请问如何追责?中国江西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洪丽、杨瀚梁报道:9月25日,宜春市中心城区发生了一起楼上住户装修掉下栏杆将楼下玻璃棚砸坏引发的纠纷,宜春交警直属一大队接警后到现场,联合袁州*分局凤凰派出所成功将此纠纷调解好。 当日9时50分许,一大队城南中队西片区联勤交警接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宜春市某小区一住户家的玻璃棚被楼上住户掉下的东西砸坏了。联勤交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原来,家住19楼的易先生在装修期间掉下几根栏杆,把3楼陈女士家的阳光棚的玻璃砸碎了。经过交警现场调解,易先生答应让施工方修好陈女士家的玻璃,并赔偿陈女士精神损失费一千元整。所以物业如果纠纷不清,可以联系当地民警进行调解进而追究相关责任好的,谢谢如果 答案对你有帮助 烦请给个赞哦(๑•́ ₃ •̀๑)如果 答案对你有帮助 烦请给个赞哦(๑•́ ₃ •̀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