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肉检测出亚硝酸盐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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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4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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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7 07:16
法律分析:1、行业处罚:食品亚硝酸盐标准超标,如果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2、刑事处罚:亚硝酸盐系致癌物质,食品超标严重致人伤害,可进行罚款拘留,甚至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熟肉检测出亚硝酸盐如何处罚
熟肉检测出亚硝酸盐有以下处罚方式:1、行业处罚:食品亚硝酸盐标准超标,如果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2、刑事处罚:亚硝酸盐系致癌物质,食品超标严重致人...
熟食中检测出亚硝酸盐用哪个法规处罚
其次,如果亚硝酸盐的超标情况严重到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那么还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例如罚款、拘留等,甚至可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餐饮业采购含有亚硝酸盐的熟牛肉用来销售违法吗?
餐饮行业最重要的是做到食品卫生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采购一些含有亚硝酸盐的熟牛肉来销售的话,肯定是违法的
熟肉里什么也没放,检测出亚硝酸盐超标,那是什么问题
应该是盐和味精的问题,
亚硝酸钠属于两用物项许可证范围吗
亚硝酸钠属于两用物项许可证范围。亚硝酸盐是食品添加剂的一种,起着色、防腐作用,广泛用于熟肉类、灌肠类和罐头等动物性食品。鉴于亚硝酸盐对肉类脆制具有多种有益的功能,现在世界各国仍允许用它来腌制肉类,但用量严加限制。亚硝酸钠主要用于香肠,火腿肠的防腐。本品不受管制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
国家允许含有亚硝酸盐的调味品?
但它的使用是有严格的使用范围和用量限 制的,国家对熟肉制品中添加亚硝酸盐要求是不超过500毫克干克,旦超范围 或者超量滥用都会给人体带来伤害。 如果严格按照规定剂量添加到包装肉制品如香肠、培根中,是没有问题的;要是添加类似于嫩肉粉中或者餐厅现卖的酱肉中, 就属于典型的超范围...
国家食品对牛肉加硝比例的规定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酱卤肉制品类,熏、烧、烤肉类,油炸肉类,肉灌肠类,发酵肉制品类0.15 克/千克,残留量≤30毫克/千克(以亚硝酸钠计,下同);肉罐头类0.15 克/千克,残留量≤50毫克/千克。西式火腿类(熏烤、烟熏、蒸煮火腿)0.15克/千克,残留量≤70毫克/千克。
熟肉制品放置一段时间 后,是否产生亚硝酸盐
我们买回来的熟肉制品都添加了亚硝酸盐。
隔夜菜中的亚硝酸盐真的“严重超标”了吗
如果要找一个相关的“国家标准”来做参考的话,应该是加工食品中的亚硝酸盐残留量。因为餐饮业中的食品和加工食品都是直接食用的,二者更具有可比性。在国家标准中,熟肉制品中的亚硝酸钠残留量是每千克不超过30毫克[3],而酱腌蔬菜中的残留标准是每千克不超过20毫克[2]。暂且不讨论新闻中报道的实验...
亚硝酸盐国家限量标准
熟肉制品:亚硝酸盐可用于熟肉制品的生产,但其残留量不得超过40mg/kg。其他:亚硝酸盐还可用于腌渍菜、水产品及其制品等食品的生产,但其残留量不得超过50mg/kg。此外,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家还规定了亚硝酸盐在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量,即30mg/kg。同时,对于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食品,亚硝酸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