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发放工资,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怎么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15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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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11:01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您的朋友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他的社保费缴费基数按照一千多元的最低标准计算也是违反有关规定的。
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03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缴费基数的确定:1、2003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2002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2002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
也就是说劳动者当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但如果收入超过上限或下限则以上限和下限为准。
例如,2002年上海市2002年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623元,则2003年的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623×300%=4869元,下限为1623×60%≈974元。其他各年按照有关法规类推。您的朋友的月平均工资约5000元高于4869元,则以4869元为限,即最终缴费基数为4869元。您的朋友所在的单位以一千元为缴费基数显然是违反法律法律规定的,他有权要求单位补缴。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