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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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7 19:07
法律分析:关于工伤期间工资的结算问题,相关法律条例明确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具体的停工留薪期应当由职工就诊的医疗机构或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明来确定。停工留薪期如果超过12个月,则需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