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25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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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0:23
深入探讨逻辑学的基石,性质判断中的主项与谓项周延性揭示了判断语句中的核心原则。周延性,这个概念关乎判断是否涵盖了所有可能的范围,而不及其外。逻辑学家研究的是形式逻辑的普遍规律,而非特定实例,以揭示判断形式的内在逻辑结构。
全称判断,如“所有A是B”,其主项(A)是周延的,意味着它涵盖了所有B的实例。然而,谓项(B)在全称肯定判断中是不周延的,因为没有排除任何不是B的个体。
相比之下,特称判断如“有些A是B”,主项(A)是不周延的,只部分地断定B。谓项(B)在特称肯定判断中同样不周延,而在特称否定判断“有些A不是B”中,谓项却是周延的,因为它明确了存在不属于B的A。
单称判断,尽管形式上与全称判断相似,但其周延性原则同样适用。
性质判断的周延性并非由个体内容决定,而是由量词(如“所有”或“有些”)和联词(如“是”或“不是”)共同作用的结果。全称判断的量词“所有”决定了主项的周延性,而否定词使得特称否定判断的谓项成为周延。
总结起来,判断的周延性规则如下:
理解主项和谓项的周延性,是逻辑推理和论证有效性的重要基础,它确保了论证的清晰和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