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23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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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3 05:00
法律分析:您好,你的小区有没有物业呀,因为我有物业可以投诉物业,如果没有物业可以向居委会反映。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实行*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