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从2018年11月12号就移交检察院了,但是到现在也没退回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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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3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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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2 18:43
1.如果没有退补,也没有改变管辖,那确已超出法定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也就是说,审查起诉期限最长就是一个半月。但该条同时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最快最有效的办法是询问经办民警确定经办检察官,然后直接跟检察官联系询问案件具体情况。如果已经知晓经办检察官,直接询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