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方技师学院佛山分校如何退学的?有人知道吗?谢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23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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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4 21:41
你想知道嘛,我可以告诉你的,
这个学费可以退的,学校要是不给退就去投诉他,现在还没有开学吧,在军训吧,今年人数好少哦。在没有正式上课之前是可以前额退还的哦。只是方法要用对,自己的态度要强硬,不要被学校三言两语就说软了,因为这个分校不好,私人承包,挂用南方技师的名字来办学,是租用环保的场地作为办学资源,今年环保也新生也很多哦,怎么说也要多过南方千千万吧,南方那点人数。你觉得学得到东西嘛,选择错了,就是耽误了前途。
这是在物价局里找来的资料,打开广东省物价局后点击如下》首页 > 政务公开 > 价费公示 > 服务价格 > 教育收费 > 正文
职业技术院校学生住宿费标准核准办法仍按粤价〔2004〕128号的规定执行。
五、职业技术院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按学年制收取学费、住宿费的,不得跨学年收费。受教育者休学、退学、提前结业或经批准转学等,办学单位必须在办理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规定退费:
(一)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的,办学单位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因办学单位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受教育者退学的,办学单位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造成学生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受教育者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办学单位应退还所缴学费、住宿费的90%。
(三)受教育者在校提前结业、经批准转学、中途死亡或因病休学、退学的,所缴学费、住宿费按受教育者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学费、住宿费清退标准=每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10个月×(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四)私自离校和因自身原因按规定被学校开除学籍或因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学习的,所缴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入读时间从正式上课(含军训)之日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