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2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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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6 00: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使用“教育方针”以代替“教育宗旨”的提法。
教育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教育为谁服务,培养什么样的人,是教育中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因此,教育方针的核心内容,是关于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进一步阐明了中国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发展的方向。
他指出:“在中国的国家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使他们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一个关系我国教育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
扩展资料:
教育宗旨的内容一般包括教育的性质、目的及实现目的的基本途径等。其中以教育目的最为重要。各国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关于教育宗旨的制定和提法也各异。
有些国家(如法国、苏联)以**颁布教育法令或执政党发布指令、决议等形式提出;有些国家(如美国)没有官方规定的全国一致的教育宗旨,而由各地方*以州或县*的有关教育条款加以规定。中国清*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首次颁布教育宗旨为“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
**于 1912 年颁布的新教育宗旨为“注意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此后,教育宗旨几经变化,1927 年国民*宣布,“中华*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育方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育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