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公司法中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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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6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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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3:14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之区别:
股东根据公司法提起的诉讼主要有两类:一为代表诉讼,一为直接诉讼(Direct Action)或个别诉讼(Indivial Action)。所谓股东直接诉讼,指股东纯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的地位向公司或者其他人提起的诉讼。在股东直接诉讼中,又有“集团诉讼(Class Action)”的概念。所谓集团诉讼,指一名股东或若干股东代表某一种类或者若干种类的股东作为原告,就该类股东利益所受的侵害而提起的直接诉讼。� 正确区分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特别是集团诉讼,实益甚大。这是由于:首先,二者所受*不同。公司法针对股东代表诉讼的特殊性而设计的诸种要求和*(如诉讼费用担保)只适用于代表诉讼,而不及于股东直接诉讼。其次,二者在胜诉后的利益归属不同。股东提起代表诉讼获得胜诉后,利益归于公司,原告股东只是根据公司法规定与其他股东一道按持股比例间接分享公司由此获得的利益,而且根据债权优于股东权就公司财产获得满足的原则,原告股东的间接受益期待也有落空危险。另外,美国的代表诉讼历史上是衡平法上的诉讼,而直接诉讼则系普通法上的诉讼。当然,在美国法上某诉讼是否可由陪审团(Jury)审理并不完全取决于代表诉讼与直接诉讼之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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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9 03:14
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对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直接以自己的身份向*提起的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是达到一定持股份额的股东,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向*起诉的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3:15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