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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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8:00
摘要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 核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10老版排污许可证到2021年10月21日到期。我厂是否可以在到期日前继续生产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 核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排污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不好意思上面的是旧版的规定下面才是最新的尽快去办理申请现在环保督察很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