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17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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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22:00
一、在长春市办理“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2.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证件为手工制图或无档案的。)3.一般情况需提供: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为本村村民及仅有一处宅基地的证明(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4.一般情况需提供:村委会和国土所共同出具的宅基地使用权权属来源证明(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5.一般情况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历史上有关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6.一般情况需提供:公告(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7.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8.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验原件收复印件。)9.一般情况需提供:乡村个人建房用地审批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相关单位公章。)10.一般情况需提供:询问笔录(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